汨市文明办[2019]3号关于2019年文明创建先进单位评选通知
2019-04-09 16:30:22          来源:|0 | 编辑:mlwmw |          浏览量:5510

汨罗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汨市文明办〔2019〕3号

 

 

 

关于2019年文明创建先进单位评选、复查的

通    知

 

各乡镇,市直各单位:

为充分展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不断提高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水平,根据中央、省、岳阳市、汨罗市文明委要求,今年继续评选表彰一批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并对往届文明创建先进单位进行复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凡在创建文明单位工作中成绩突出,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建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或工会基层组织的多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均可参与汨罗市文明单位评选;已获汨罗市文明单位称号的,可参与岳阳市文明单位评选;已获岳阳市文明单位的,可参与岳阳市文明标兵单位评选。

2.凡在创建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工作中成绩突出,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镇和行政村、社区,均可参与汨罗市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评选;已获得汨罗市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的镇和行政村、社区,均可参与岳阳市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评选。

3.凡在创建文明窗口单位工作中成绩突出,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窗口服务单位,均可参与岳阳市文明窗口单位评选。

4.凡在创建文明社区、文明窗口单位工作中成绩突出,已获得岳阳市级荣誉称号的,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社区、窗口单位均可参与省级文明社区、窗口单位的评选。

二、评选类别

此次评选活动包括省级文明社区(小区)、文明窗口单位,岳阳市文明标兵单位、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和文明窗口单位,汨罗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和文明社区。

三、评选办法

1.申报汨罗市级文明创建先进单位的,向市文明办提出申请。

2.省级、岳阳市级文明标兵单位、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和文明窗口单位的评选按照岳阳市文明办相关文件执行,市文明办综合全市申报情况后,择优向岳阳市文明办推荐。

3.申报单位请在汨罗文明网(http://mlwmw.mlnews.gov.cn)工作提示栏目中下载申报审批表和文明单位测评细则,并认真填写好申报审批表,于2019年4月25日前将申报表格和文明创建工作方案报市文明办。过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表彰奖励

1.省级文明社区、文明窗口单位和岳阳市级文明标兵单位、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窗口单位的表彰按相关文件执行。

2.汨罗市级文明单位创建纳入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内容。汨罗市级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在市文明委相关大会上通报表彰。

五、复查

1.为切实加强对文明创建工作的动态管理,市文明办将根据《岳阳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对届期内的文明单位进行复查,请2017届、2018届岳阳市级文明创建先进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复查,写出复查报告,于6月25日之前报市文明办。市文明办9月底前将对届期内的文明创建先进单位进行暗访和抽检。

2.2015年以前(含2015年)评选的岳阳市级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已经届满,荣誉称号自动消失,奖牌可存放档案室,不再对外悬挂。

 

 

                 汨罗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

 

 

 

 

 

 

 

 

 

 

 

 

 

 

 

 

 

 

 

 

 

 

汨罗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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